警示案例114
  • 日期:2026/6/25 15:18:48
  • 编辑:系统管理员
  • 浏览次数:178
  • 【字号: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梁伟国(广州市红十字医院)、缪海雄(广州市红十字医院)为通讯作者,陈锐雄(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为第一作者,叶葆青、谢翰、黄玉良、邬哲慧、巫红波、王晓锋为其他作者于2020年11月23日在Journal of Orthopaedic Surgery and Research期刊发表论文“miR-129-3p alleviates chondrocyte apoptosis in knee joint fracture-induced osteoarthritis through CPEB1”。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买卖论文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通讯作者梁伟国、缪海雄:认定不存在科研失信行为,不予处理。
        对第一作者陈锐雄: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3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学术团体以及学术、学位委员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3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招收研究生,直至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责令其撤稿;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其他作者叶葆青、谢翰、黄玉良、邬哲慧、巫红波、王晓锋:认定不存在科研失信行为,不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