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案例108
  • 日期:2026/6/25 15: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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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志峰(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为第一作者,徐薇薇、郭婷、朱银杏、林梅为其他作者署名的未发表论文“The function of long non-coding RNA SNHG11 and its working mechanism in triple-negative breast cancer”,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买卖实验研究数据等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第一作者李志峰: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3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评审专家等资格;终止或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财政性资金支持、相关学术奖励和荣誉;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其他作者徐薇薇、郭婷、朱银杏、林梅:认定不存在科研失信行为,不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