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案例77
- 日期:2026/1/7 14:02:12
- 编辑:系统管理员
- 浏览次数:7
- 【字号: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经查,江苏某高校王晨靖在2023年基金项目申请过程中存在抄袭他人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问题。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条,撤销王晨靖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STT3a介导的细胞脂质合成在结肠癌西妥昔单抗耐药中的作用及其机制研究”(申请号8230131444)申请,取消王晨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4年7月19日至2027年7月18日),给予王晨靖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