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案例82
  • 日期:2026/1/7 14: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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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四川某高校张运菊在2024年基金项目申请过程中存在抄袭他人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问题。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条,撤销张运菊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大气中Criegee中间体与H2O和SO2反应的理论研究”(申请号4247050434)申请,取消张运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4年7月19日至2027年7月18日),给予张运菊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