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案例75
  • 日期:2026/1/7 14: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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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江苏某高校曹露露在2024年基金项目申请过程中存在抄袭他人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问题。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条,撤销曹露露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运用蛋白质组学探究替莫唑胺治疗耐受与胶质瘤中小胶质细胞的关系”(申请号8240131039)申请,取消曹露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4年7月19日至2027年7月18日),给予曹露露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