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梦洁,湖南大学硕士毕业生。
经湖南大学调查,该校学生硕士生刘梦洁的学位论文《腐败对我国企业逃税的影响研究》存在抄袭现象,构成学术不端行为。刘梦洁的硕士生导师洪源在评审完云南某高校教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之后,未及时销毁评审材料,导致内容泄露,违反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行为规范》。刘梦洁私自摘抄该基金申报书部分内容用于自己的学位论文,系抄袭行为。洪源对刘梦洁的硕士学位论文未能认真履行审查把关职责。
2019年4月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法律和规定,湖南大学决定撤销刘梦洁硕士学位,给予其导师洪源警告处分,取消导师资格,调离教学岗位。
警示与剖析:
根据举报人,云南财经大学某教师在网上发布的举报内容,2017年3月,他以“腐败对企业逃税的影响效应研究”为题申请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由于当年未被选中,之后继续以此为题完成了博士论文写作。2019年3月,在博士论文查重过程中,他发现自己的博士论文与湖南大学刘梦洁在2018年4月完成的硕士论文“腐败对企业逃税的影响研究”累计重复15626字,影响了他博士论文的送审。于是他分别向湖南大学和国家自然基金委进行实名举报,要求尽快处理,以免耽误其论文查重和送审。由于此事在互联网上造成了较大影响,湖南大学从快进行了查处,对刘梦洁师生进行了严厉处分。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回避与保密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是我国支持基础研究的重要渠道之一,“不得擅自复制、泄露或以任何形式剽窃申请者的研究内容”。如果评审专家“披露未公开的与评审有关的信息”,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基金管理机构不得再聘请其为评审专家。洪源私自保存并泄露他人项目申请书系违规行为,且对学生管理不严格不到位,造成严重的抄袭剽窃,在舆论上造成较大影响,理应受到严厉处分。刘梦洁大幅抄袭他人研究成果达一万多字,使其丧失了获得硕士学位的资格,可悲。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谁说不是呢?